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我如何從自以為英文很好變得很爛然後又變好一點點?

圖片來自:http://www.jaysenglishclub.com/academic-english.html

我經常被認為英文不錯,實情是....才怪。可能只是因為我的發音有點倫敦的腔調,對很多人來說聽起來假掰又像高貴雞,所以有這種印象吧?我和我這輩大多數人一樣,都是從國中一年級才開始學英文。在國中之前,頂多不認真地背背字母,也沒什麼假掰的國際化壓力要你學幾句會話去接鬼,所以當然不需要學。更何況,小學時因為港劇熱門,流行的是學廣東話。英文算什麼?能吃嗎?

以前我們看到雙語幼稚園都會覺得那是有錢人錢多到沒有地方花的產物。小孩子就玩就好了啊,學什麼雙語啊,弄到中文不好英文也不好,最後只剩下幹剿人和夜店用單字這樣。


雖然我也是國一才開始正式學英文,但是大概在小學就開始看英文文獻。小孩子看什麼英文文獻?是吃太飽嗎?其實不是。那時候因為科普書很少,一查資料就是原文的,所以當然就是直接看原文啊要不然怎麼辦?在文法不熟的情況下,就去查字典。查到意思就記下來,寫在自己的筆記本中。所以我在上國中前就累積了很多生物科學方面的字彙。

但字彙就只是字彙,和英文好不好沒有關係。

我幾乎不記得國中英文課是怎麼開始的。因為老師很兇脾氣很大,動不動就飆罵學生,不是說你胖就是笑你笨。還是教資優班呢~但是大家都說他教學優良很厲害啊,我們又不能挑老師對不對,就這麼忍下來了。但是那時候就是講文法,背單字,還有那本該死的迪克生片語。我對那本片語整個受不了,但是很奇怪,我的同班同學都能背得好好的,我就是背不下來。

資優班的壓力很大,考差了就會被老師羞辱一頓。所以我坦承我常常作弊或是改考卷時偷改答案。差個幾分就會被叫上前去罵一頓,或是被老師說成沒有用的廢物,我那裏擔待得起?

但是我沒有因此不喜歡語言(linguistics),我只是討厭這堂課。幸好我是一個理性的人,也沒有去放火燒考卷或老師辦公室,只因為我很幸運地有著自己的興趣支持著生命與存在的意義。我仍然自顧自地看著自己想看的書與文獻,查自己想查的單字。小學又學過一點點德文,所以我對於字根、字首的同源很著迷,對詞性變化覺得有趣。我真心覺得念這些東西有趣,但我不想要考試,我討厭做那些一天到晚在講美國棒球隊的閱讀測驗,還有該死的迪克生片語填充題。

好不容易考上高中以後,遇到兩位不錯的英文老師。人很耐斯,很有耐性,但是我深深地認為在當時以服務聯考為目標的教學上,老師能為我們做的實在不多。我被老師認為英文還不錯,但是班上還有英文更棒的同學,每次考試都考得很好,而且真正的程度也很好。我超級羨慕的。所以我一直很清楚自己只是一個中上程度,但是那個評量方式讓我覺得自己不夠好。為什麼?我不太懂為什麼要翻譯那些沒有意義的文句,而且還要逐字翻。考試的時候總是會考一堆類似的字,什麼comment vs command,但是老師在有限的時間內無法告訴你背這些字要幹嘛?因為從來沒有人被告知與教導我們「究竟如何在不同場合精確說出自己真的想說的話」。

所以累積一堆單字和文法都只能通過考試,但從來就沒有內化成語言能力的一部份。開口張口就是「I think」或是「I want」這種糟糕的句構。

算了,反正也上大學了,誰管你啊。

大一英文不是必修嗎?但我說真的我不記得上了什麼,但我可以保證大一的英文對大一新生來說,完全無法幫助他們進入原文書課本的狀況。因為整天就是在那邊賞析和閱讀測驗,恍恍惚惚也拿到90分,但是說真的對語言能力沒有提升啊。

但是反正必修也過了,誰管你?課又不是本系開的,而且全校都是必修,你那麼厲害自己開啊~

我很早就開始進行英文學術書寫,那純然是自己的學術興趣與愛好,所以上了大學以後自然會被當成英文很好的那種人。但是這種氛圍總是讓我有些不安穩,因為在一個只能自學,又很難有同儕能討論 (老師的英文也普普) 的環境下,會獲得什麼進展?

所以我認為自己的英文程度從高中畢業以後一直到當兵結束,都沒什麼進展,一直到我到倫敦之後才有真正的改變,而且還要分四階段來談起。

第一個階段是聽不懂英式英語。台灣的英語教育其實是美語教育,在教學上頂多告訴你「某個單字在英國是這樣拼」,其它就沒有了。除非你真的去唸外文系,修什麼英美文學比較,一般人誰會知道英語和美語的差異在那裏?我在倫敦地鐵上聽不懂青少年在講什麼,我在學校裏也要忽然進入一個「隨時推敲對方話語真正意涵」的情境之下,所以我怎麼辦?去買空中英語教室來看嗎?聽BBC廣播嗎?

其實不是。就只是觀察、聆聽、分析、揣摩和學習。

我不是指英國人常說的那些「bloody hell」還是「bugger」之類的東西,而是在大學環境中,和高知識份子的對話,以及學術寫作的需求。我仔細地想想這些玩意兒究竟和我過去的學習所得有什麼不同?然後我會問「為什麼」?我會問很多老師和同學那些語意、語氣與使用場合上的差異。什麼是老套的?什麼是年輕人講的?什麼是魯莽的?什麼是溫文的?

我大概花了一年的時間來搞懂那種差異,然後想辦法學起來。

第二個階段是日常生活對話貧乏到可笑。我在英國的時候每個Xmas都會受邀去一個朋友家作客,但是我真的無法融入那些對話。不管是對女主人手藝的稱讚或是英式笑話,甚至是社交性地和訪客小孩聊天,對我來說都是極度困難的。要我聊我的研究,社會觀察我還挺行的,但要我聊柴米油鹽醬醋茶,喔天啊好難喔。所以我當一個無聊的人當了很久而不自知。

一直到我覺得我需要線上交友時情況更是糟糕。在網路上聊天或是用電話聊天時,我發現好多字都不會喔,還要查字典。怎麼那麼多短短的字既可以當名詞又可以當動詞啊~而且我聽不懂蘇格蘭口音,超誇張。從此我決定常常在網路上亂聊,然後查字典,整個融入,從此改善我的社交技巧,成為一個好會嘴砲的人。

第三階段是寫論文時忽然發現原來自己的英文好爛。我有兩個老闆,一個老闆只看科學結構,從來不會幫你改句子。他覺得不行就整張劃掉丟地上。另一個老闆會花時間幫我看每一句的問題,還有結構問題。而且我後來才知道,他在下班回程的火車上幫我改文章的時候,其實早就得了cancer而不自知。他改回來的文章中,每一個錯字、每一個修改建議,都讓我銘記在心。我也幾乎是從那一刻開始,又重新思考自己的閱讀與寫作,還有對自己寫作訓練的細節的應注意事項。好比語氣、冠詞、是否可數、應該直接形容或使用子句?轉折與反義語氣的使用,因果關係的表達,都在那一刻變得清晰了。

第四階段是直擊美語與英語的差異。雖然一開始我因為聽不懂英式英語而想辦法學會英式英語,然而整到我的英語表達很英式以後,我又開始參加許多以美國學者為主的學術場合,然後在那一刻起,我又重新地比較英式與美式英語在口語表達與寫作上的差異。我沒有上過英美文學比較,沒有上過任何正規寫作課程,但後來認為我比較能夠對掌握許多寫作建議上的說明,因為「我看得懂」而且「可以理解為什麼有那些層面的考量」。

這也就是說,在國外的這四段經驗,分別是衝擊、因為需求而再度學習、徹底面對錯誤,然後再雕琢。

我仍然認為自己的英文不夠好,每天都會學到新單字。但是我這種在國高中考試考不好的人之所以能在大學如魚得水,其實是因為「我因為自己的興趣而堅持對閱讀與知識的喜愛」,而且很幸運地在升學的洪流中生存下來。但是自滿永遠是進步的阻力,因此我也很高興有那些機緣,讓我知道自己不夠好、那裏不足、而且有人能夠引導著我進入正確的學習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