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若同性戀如某位教授所言是殘障,不就應該去領殘障手冊和津貼嗎?

台灣最近為什麼這麼亂呢?大家都說媒體啦名嘴啦政治人物很亂啦,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這些人不是也唸過大學,甚至都拿到名牌大學的博士學位?有些甚至還在教書呢~這些唸過書的讀書人不是應該見過世面,心胸比較寬大,而且腦袋有邏輯嗎?那這個社會又怎麼會變成這種樣子呢?

會不會是因為有些教授本身就屬於那種"不受新大學法管束、研究教學擺爛不升等都沒關係、晚晚來早早走也沒關係、上課亂講也無所謂、教學評鑑什麼評鑑都與他無關,所以他可以在那邊誤人子弟教壞大家的小孩呢"?會不會是,有些教授本身就是亂源?(高等教育悲歌呀~)

最近看到某些大學教授毫不掩飾地認為同性戀是殘障。我們先撇開同性戀根本就只是人類性向光譜(sexuality spectrum)的一種而且是天生內建(default)這個基本常識好了,就算我們認為同性戀是殘缺,是殘障好了,那不就要依"殘障福利法"領殘障手冊順便拿津貼(見內政部說明)?搭高鐵一整個變便宜,還不用去搶早鳥呢~

既然同性戀領不到殘障手冊,當然就不具身心障礙。但不管什麼戀,大家都一樣在工作繳稅娛樂別人貢獻自己,請問同性戀和同性戀結婚,和護家盟、某些教壞小孩的大學教授、還有某些信教信到腦包又不去吃藥的神經病又有什麼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