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

為什麼同性婚姻制度的憂慮根本不具備科學支持?

對我們這種大學教授來說,最怕的就是遇到邏輯差又講不聽的人。所以呢,讓學生變聰明,變理性,變得有論證能力,而不是造謠恐嚇嚇自己嚇大眾,就是我們身為老師的責任。

有沒有看過一本書叫邏輯謬誤鑑識班?這本書還不錯用,我們經常在科學邏輯或研究法的課程中使用這本書當起頭。這本書中列舉了12型常見邏輯錯誤,這些錯誤其實經常見諸於小到個人生活,大到這個社會的所有公共事務。當然,這次有關多元成家議題,許多缺乏邏輯素養的教徒,還有被教徒洗腦的民眾也完全不意外地犯下這十二種邏輯謬誤:

第1課「把合理當正確」的謬誤:異性戀是合理的(rational),但不表示異性戀是唯一的正確(correct)。

第2課 「以偏概全」的謬誤:同性戀都喀藥雜交情殺blah blah之類的陳述原本就不可能在統計上佔得住腳。異性戀佔有族群中至少90%,翻開報紙大多數的犯罪是異性戀所為,討人厭的官員民代也都是異性戀,但是我們仍然不能說"異性戀都如何如何",因為這個"都"就是"All",但明明不可能具有100%的機率,這個"都"根本不會成立。

第3課「輕率因果連結」的謬誤:FB上有個白目說:"如果有男生宣稱自己是同志,就可以進女廁,這樣天下會大亂。"這位小姐顯然就是腦補過度。男同志當然是上男廁啊,男同志沒事去女廁嚇自己做什麼?而且同志這種生理與人格特質難道就像"選舉口號"一樣可以用宣示的嗎?

第4課「批評稻草人」的謬誤:所謂的稻草人論證(straw man)的意思就是,先故意曲解對方意思,甚至造謠栽贓,然後再堂而皇之地攻擊所有偽論述,成就自己為正義一方的行為。在這次的多元成家議題中,許多荒謬的教徒與被洗腦民眾就犯了這樣的錯誤。在完全不顧草案的原來文本說明,也不理會多方說理,就自顧自地腦補出"道德會淪喪"、"根本是在鼓勵性解放"、"造成少子化問題"這些荒謬的推論。

第5課「非黑即白」的謬誤:如果不是異性戀,就是同性戀。如果不生小孩,就不自然。不用再寫下去了,非黑即白的荒謬在生活中比比皆是。

第6課「不相干」的謬誤:例如"多元成家會使通姦除罪化"。等等,多元成家其實是修民法,而不是刑法呀~ 而且只要是進入婚姻關係,仍然得遵守現行法律中有關婚姻的權利與義務啊,請問這和性向有什麼關係?

第7課「訴諸無知」的謬誤:這太多了,例如:同性戀是因為母親懷孕時激素有問題、母親過度強勢、缺乏父愛所造成這類荒誕的說法。照這種說法,所有單親家庭的小孩不都會變成同性戀?單親媽媽養出T然後單親爸爸養出gay?也就是把無知建立在無腦上。

第8課「廢話」的謬誤:什麼叫廢話?就好比"多元成家會使多P雜交合法化"這種說法。然而在現行法令下關起門來又無關藥物使用的多P雜交本來就不屬非法,而是少數人民自己的性癖好選擇。所以這就形同廢話一般。

第9課「妄下結論」的謬誤:這和不當的因果串連是非常接近的。例如"同性父母撫養的孩子會有性向認同問題"的說法早就被打臉(見PanSci的打臉文)。這就類似"外配的小孩會有學習障礙"是一樣荒謬的結論。

第10課「歧義」的謬誤:邏輯必須以事理為基礎,歧義就是由於概念不明確而引起的表述混亂──是邏輯問題。郭采潔的發言就是這樣,對多元成家議題根本不清不楚,只憑一個捏造謠言的宣傳單就胡扯半天,事隔多天又說自己在講代理孕母,根本就是在賞寬姐一巴掌,這種表述邏輯混爛的言詞究竟是要媒體怎麼寫啊?

第11課「不當類比」的謬誤:這實在是太太太多了呀~ 什麼叫不當類比,就好比"同性戀就像胃病,有病就要醫,但我們沒有歧視胃病"這種莫明其妙的陳述。會做這種類比的人除了連歧視是什麼都搞不清楚,還會把並非疾病的同性戀但胃病拿來比,這就是不當類比。

第12課「錯誤解讀」的謬誤:其實對聖經的誤讀使得部份基督教會對同性戀採取敵對態度,本身就是一種來自錯誤解讀的荒謬。看也不看多元成家方案的訴求,就直接故意錯誤解讀成鼓吹性解放,甚至製作影片散播,更是一種罪啊~

是說這些奇奇怪怪的教徒如果真有一點邏輯,還會信教信到腦袋燒壞,違背宗教本身對追求人性真善美的教誨嗎?